各位领导、工作人员大家好
我是衡东县金科名邸小区3栋2单元一业主
我要反应的情况如下:
2024年5月12号,我们被告知家中可能被污水浸泡,于是马上委托亲属携带钥匙打开了门,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狼藉、房屋地面遍布厨房下水道反出来的污水、污物,家中臭气熏天,现场情景不忍直视,我们只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平时都在广东的工厂里上班,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劳累一生才得以拼搏出来的房子,准备养老的房子,是这样的惨状,我感到心如刀绞、痛心!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的问题具体的分析,针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了解,研究参考同样情况的许多案例以及其最终的判罚结果,此次事件正是由于金科名邸小区物业的长时间的不作为,没有履行其定期对于公共管道的维护、保养义务,导致厨房公共下水管道堵塞,使我家被污水淹没、浸泡,家中家具、房门受损严重,电路存在异常,损失巨大.
我们清楚造成此事件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物业,现在我们向物业追责,物业表示这个事情与他们毫无关系,不承担责任,于是我们向相关单位、社区反应了这个情况,在社区的组织下,我们进行了调解工作,第一次调解时物业表示不认可我们的损失总额,不给出任何的具体的意见,于是我们寻求了相关政府单位,在单位领导的帮助下,我们联系了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公司,得出了具体的损失鉴定表、损失总额,我们带着这个损失鉴定表参加了社区组织的第二次调解,物业公司找了借口不到场参与调解。纵观物业方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对于我们业主方合法、合规的追责,物业方没有任何积极表态、持续回避问题、否定自己有责任。我们已经走了程序、联系了相关单位,但是事情的处理依旧没有进展。
我相信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我们寻求书记、县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请求你们能出来主持、指导此次事件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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