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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异议的事宜  
信件内容  

在本年1月21日本人驾驶湘D892N5汽车由衡东返回衡阳刚好过了大浦工业园大地潜水泵厂附近红绿灯,我正常行驶在两边为实线的单行道上,一辆湘D127D2的汽车压右边实线从我右边快速超车与我车发生刮蹭,报警后去衡东快处快赔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调取了我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但没有调看对方行车记录仪视频,在事实如此清楚对方明显违规而且违反多条交通规则的情况下,中心工作人员却采用和浆糊式的处理方法,判定都有责任,对方为主责,按事实对方应为全责,由于时间关系在中心没有过多纠缠,但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值得怀疑,或许是由于其它原因.,望领导明察

 
办件编号   202401228719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 1、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条“车辆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从左右两侧车道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该事故地点属于“合流路口”,您所驾车辆处在左侧车道,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从您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分析:绿灯时,您所驾车辆起步在前,右侧车辆起步在后且有加速通行行为,故而认定右侧车辆负主要责任,您驾驶的左侧车辆负次要责任。

    2、事故责任认定的当时,事故双方保险公司的勘查人员(平安公司的陈丰,人保公司的贺俊)一同观看了视频,一致认定右侧车辆负主要责任,您驾驶的左侧车辆负次要责任。

    3、您反映“中心工作人员调取您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没有调看对方行车记录仪视频”的问题,是因为对方车辆没有行车记录仪,故没有调看。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交警大队工作的监督,希望您继续对我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