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学校领导采用武力并以开除名义恐吓学生,偏态所谓“重点班”  
信件内容  

尊敬的衡东人民政府:

您好!

     

近日在大浦五中,一位学生丢失电话手表,在向拾金者索要失物后,拾金者在校园表白墙上失物者进行恶劣的言语侮辱,失者与其好友一同向其去寻求道歉,并未有所作为,原本只是小小的矛盾,但却被不知情的所谓“领导”拎起衣领,无奈与惊慌下对其轻微顶撞,学校竟然以开除名义进行恐吓,并最终给予处分,对所谓在“重点班”的拾金学生不予采用任何措施。这不仅败坏了本县形象,更对教室这个职业进行了侮辱,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创伤。这种偏袒,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有贪污行为。希望您秉持着为人命服务的宗旨,妥善处理这件事。我们老百姓也将大力支持你的工作。 相关班级327班 。

备注:本人并非县内人员,只因出差在外,只好向您寻求帮助,很遗憾不能亲自履行职责,提前感谢您的付出


 
办件编号   202401168705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高333班罗智、331班赵子聪因运动手环丢失与327班袁志豪发生纠葛,并互相言语攻击。1月15日第三节课后,罗智、赵子聪纠合康伟豪、曾永胜等前往327班教室找袁志豪理论,与袁志豪产生争执,引起多人围观。老师赶过去制止,要求去办公室处理,但罗智、赵子聪、康伟豪、曾永胜等人不听劝阻,大喊大叫,极为嚣张。事后该校政教处、班主任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指出了双方言语、行为上的错误。鉴于罗智、赵子聪等同学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衡东五中十条禁令》和《衡东五中安全管理规定》,为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罗智、赵子聪同学记大过纪律处分;康伟豪、曾永胜同学记过纪律处分;袁志豪同学警告纪律处分。

      感谢您对教育管理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