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栋原本与2019年12月30号交房,物业公司在群里发通知10栋是2020年3月28号交房 ,由于延迟交房开发商在业主群说免半年物业费做为补偿,物业公司也在群里说明:引起本次延期交房,但我司减免2020年4-6月(共计三个月)物业管理费作为本次延期交房补偿,最近物业频繁催交物业费,不承认补偿物业费这回事了,关键之前收房的业主都补偿减免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多次跟物业协商他们就一直不给答复,补偿减免我就交物业没有商量的余地,还把业主群里面多名业主起诉冻结银行卡,请问我们是花钱请了个祖宗还管束自己吗?麻烦给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