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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衡东县市场监管局不作为  
信件内容  

  本人10月20日在京东商城“誉森宠物生活专营店”购买一袋狗粮,因收到货后发现狗粮存在明显的人为破坏,涉嫌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一,商家仅愿意退换货,与商家协商未达成一致。

  11月1日,向衡东县12345反映,得到农业农村局的反馈是:他们仅负责查证该公司是否有售卖执照等,不处理其他问题。

  11月29日,在红网上反映,得到衡东县市场监管局反馈:商家表示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是正品,未对购买人造成实质损害,不予赔偿。建议走司法途径。

    12月6日,通过全国12315反映,得到衡东县市场监管局反馈:不予受理。

  本人提供了购买前与客服聊天内容、收到货物后的图片,可以看出该商家就是明显的欺诈行为,欺诈的4要件都很明显,如此明显的欺诈行为,市场监管局居然不受理,把市民的问题推向法院。难道市场监管局成中间协调机构了吗?没有主管责任吗?

  诉求:商家退一赔三,相关部门对该商家依法查处,同时对衡东县市场监管局的不作为行为进行查处。

  

 
办件编号   202312088588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具体处理经过如下: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商家取得联系组织调解,商家表示其产品为正品,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客户已经退货退款,没有对客户造成任何损失,明确拒绝任何赔偿。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应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依法走其他合法途径,依法维权。

      感谢您对消费维权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