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20日在京东商城“誉森宠物生活专营店”购买一袋狗粮,因收到货后发现狗粮存在明显的人为破坏,涉嫌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一,商家仅愿意退换货,与商家协商未达成一致。
11月1日,向衡东县12345反映,得到农业农村局的反馈是:他们仅负责查证该公司是否有售卖执照等,不处理其他问题。
11月29日,在红网上反映,得到衡东县市场监管局反馈:商家表示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是正品,未对购买人造成实质损害,不予赔偿。建议走司法途径。
12月6日,通过全国12315反映,得到衡东县市场监管局反馈:不予受理。
本人提供了购买前与客服聊天内容、收到货物后的图片,可以看出该商家就是明显的欺诈行为,欺诈的4要件都很明显,如此明显的欺诈行为,市场监管局居然不受理,把市民的问题推向法院。难道市场监管局成中间协调机构了吗?没有主管责任吗?
诉求:商家退一赔三,相关部门对该商家依法查处,同时对衡东县市场监管局的不作为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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