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事业单位车补发放问题  
信件内容  

衡东县事业单位车补发放规定是如何?部分单位有,部分单位没有。有哪些文件依据

 
办件编号   202312048575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衡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衡东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车改〔2019〕1号)文件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范围为符合政策规定的县委、县政府直管的正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和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且财务未独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