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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衡东县烈士陵园工程款拖欠问题  
信件内容  

1.烈士陵园竣工3年多了,上次我已反馈工程款拖欠问题,政府有回复我说工程款是15482952.43元,当时说已支付1400万元,我亲戚(70多岁)做了衡东烈士陵园工程约3/4工程,除了平土不是他做的,其余都是他贷款买石材请人一起做的,他的工程款约300万元,只拿了115万到手,现在还欠195多万,他没有什么文化,只知道把事情做好,现在民工整天找他要钱,他拿不到钱,很焦急,都急出病来了,尿失禁。民工鼓噪说拿不到钱,要去拆烈士陵园。长久下去,估计他也拦不住民工的过激举动。恳请政府把工程款结算清。 上级承包商说政府没结算清,他没有钱给我姐夫。

2. 你们说工程款是1548万多元,上级承包商说工程款是2100多万元。

我想问问:工程款2100万或是1548万,到最终的干活的人那里才300万(3/4工程),这里面是否有很多猫腻? 不干活的人拿了绝大部分钱,真正干活的人拿那么点血汗钱,即使这点血汗钱,也拿不到手,恳请领导们过问追查此事!

3. 谁都不想民工闹事,若万一发生了,怎么办?

 
办件编号   202310258439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关于衡东烈士纪念园施工建设项目,经相关程序确定湖南省绿林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壹仟伍佰肆拾捌万贰仟玖佰伍拾贰元肆角叁分(15482952.43元),2022年3月竣工,按合同约定我局已支付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壹仟肆佰万元整(14000000元)。您所描述的上级承包商说工程款是贰仟壹佰万元(2100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正在办理中,竣工结算价经县财评中心结论为准;您与上级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约定金额与付款方式属于您们的双务行为,建议您与上级承包商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县委县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园工程项目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肖新启对该项目多次调研调度。目前,施工方正在按流程报批工程结算工作,待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结算数据后,按合同及相关规定结算工程尾款。如需获悉工程结算相关进度请与施工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