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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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1、出于安全考虑,燃气表不宜安装在环境较封闭的室内,宜安装在通风良好和便于工作人员查表、检修的室外,燃气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故选择将燃气表安装在您家不易被太阳暴晒、通风良好的侧面墙壁上;2、根据衡东县鑫昆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天然气入户申请表》中用户必知第四条:自愿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户主已确认(签字),另根据收款收据显示,鑫昆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取报警器费用为280元,因此工单里您提出“燃气报警器收费498元/台”不属实;3、根据报警器的工作原理,报警器需安装在距离气源半径1.5m范围内,通风良好处,不能安装在墙角、柜内等空气不易流通的地方以及易被油烟等直接熏着的位置,且由于天然气、一氧化碳等比空气重,需安装在距天花板0.3m处,对于您家现在安装报警器位置,我局已对鑫昆天然气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择规范内位置安装;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10.2.38 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或楼板时必须加钢套管,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承重墙、地板或楼板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2009 4.3.24 第3条:当软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因此,要将管道接通至您家热水器处,需重新接管从外墙打孔,采用镀锌钢管进行连接,并对打孔处管道加钢套管和进行密封处理,2023年10月13日下午通过18175853737电话和您联系,告知办理情况,同时,住建局燃气股会督促鑫昆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和用户的沟通,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贴心的燃气服务。 感谢您对燃气服务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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