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长期在外,所以写信咨询一下老家农村建房的政策和手续。本人老家有父母90年代建的房屋1栋,目前打算重建。但现有的宅基地不是特别理想,我们可能重新择寻我家名下的荒地作为宅基地。在此情况下是不是必须拆除原有的房屋,如果是,因建房时间一般要1~2年,如拆除旧房屋没有地方居住,是否可以新的房屋建成后再拆除。农村建房的手续是怎样的?
盼复,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咨询老家农村建房的政策和手续,经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咨询人罗先生的户籍不在金峨村8组,家中只有其母和姐姐,姐姐外嫁15年以上故不享有金峨村8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罗先生在金峨村8组有房屋一栋约130平方米,如申请建房只能已其母的名义申请拆旧建新,罗先生提出是否可以先建新再拆旧,根据《衡东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必须先拆旧再报建,报建之后再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