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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新塘物格未来城物业违规收费  
信件内容  

一、衡东物格未来城基础设施建设未完成(6月11日天燃气试通气、电是临时电),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目前交了2023.1.1-2023.12.31的物业费)

二、衡东物格未来城物业收费是否到相关部门申报、备案?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物格未来城物业收费标准是否核定?

三、物格未来城物业核定收费标准是多少钱/平方/月?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什么定的标准,物格未来城物业服务尚未达到这样的服务标准应该找哪里反应(目前是按1.4元/平方/月)?

四、物格未来城物业收取业主押金5000元(装修押金2000/户,封窗效果保证金3000元/户)、车位管理费50元/月/车位等费用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


 
办件编号   202306138011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一、物格未来城目前尚未进行承接查验,无法进行物业费用的收取,物业目前进行预收费模式,对于收取的物业具体的费用会依照发改局审批的正式文件规定进行多退少补。二、物业未来城未到我局申报前期物业收费,我局未核定其收费标准。

三、因未履行申报审批程序,业主可向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即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价格报拍举报,价格举报热线为“12315”。

四、依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和《衡阳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衡发改价调〔2021〕8号)文件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装修押金及车位物业服务费,但不能在收取装修押金2000元后再收取窗户封窗效果保证金3000元。

关于违规收费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核实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