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江山御景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家人同意私自拍照发到微信群事宜,住建局工作人员接到工单后,第一时间分别与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及您取得电话联系,工作人员通过查看您所在的楼栋的业主微信群内容、与该栋的部分业主沟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调查了解了相关事实情况,并且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法律咨询,现综合回复如下: 1、物业公司所拍照片为物业工作人员为业主服务的工作照片,且照片中的业主为背影照,将照片发在业主群目的是为物业公司为业主们服务提供佐证。 2、所拍照片没有盈利与恶意攻击之嫌,不存在违法、侵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坚信有您的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将会做得更好更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