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大学生回乡开办养殖场  
信件内容  

本人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毕业生,预备党员,目前想回杨林开办养殖场,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望贵单位能告知创业相关的补贴政策

 
办件编号   202304077772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4月07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劳动法定年龄内,无正式工作,在衡东正常经营的微利项目创业者可以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贷款。

  1.创业者必须属于下列九类人员之一:①城镇登记失业员;②高校毕业生(5年内);③复员转业军人;④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⑤刑满释放人员;⑥返乡创业人员(农村户口)⑦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贷款必须准备下列资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2份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③两寸彩照2张

  ④返乡创业证明;或城镇登记失业证;或高校毕业证;或退伍证;或残疾证;或刑满释放证(其中之一的证件或证明)。2份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3.申请人提供自己、配偶及担保人的金融信用凭证(银行诚信)记录,且目前无银行贷款,无不良记录。

    4.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申请,如不是本人将不予受理。

    5.微利项目是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和暴利行业外的所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