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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乱冻卡断了我们一家生计  
信件内容  

我本人在“跨境E店”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分销新澳康公司的产品,主营澳大利亚,新西兰奶粉,蜂胶,钙片等保健品。2023年2月1日,发现店铺经营账户,姓名:杨恒,农业银行卡号:6228482828810211377被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司法冻结,冻结金额人民币85089.81元。原因是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2022年9月破获一起赌博案件,因为有涉赌的客户账户的款打入到我店铺账户,故而冻结。实际打了多少未知,直接把我整个账户冻结了,又不是我赌博冻我干啥?我跟根据要求,提供了我提供店铺信息,交易订单,物流单,发票,聊天记录等信息,足以证明我是真实买卖还不够。居然要求我去抓赌博账户的持有人,还让我去抓他拍手持身份证和银行卡相片。我小老百姓哪有这个能耐,而且是2022年11-12月份的交易,你2023年2月才来冻结,我去哪给你找人?就算找得到人我打过他么?打伤打死强迫他拍照是不是又是一起违法行为?抓犯罪嫌疑人不是你们公安机关的职责么?按你们公安局的逻辑你们都不用办案了,等犯罪分子去消费,冻结所有他消费过的商家账户,要求商家们去帮你们抓人就行了。现在因为被告冻结我店铺账户,导致店铺现金流中断,无法采购发货给客户,即将被多个客户起诉,故而没办法准备行政诉讼起诉了。提交了2次起诉书,法院要求冻结机关必须出具冻结书面通知书,你们又不出具,现在法院要求我等2个月才能起诉,我这边又等不起被人起诉。该行政行为或决定违反了《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刑事涉财产执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以及《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至第二百四十条 关于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不顾实际情况,非法冻结我的账户导致网店现金流中断并导致我背上多起民事纠纷,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办件编号   202304057765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4月05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您的农业银行卡为一级卡,直接收取后台收款卡转入金额145343元,被冻结金额85089.81元。能提供相关涉案交易的资金,但无法提供客户委托涉案账户转款的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4月6日15时00分工作人员联系您并告知处理结果。因案件侦查需要,公安局已于2023年2月份对所有涉案银行卡账户续冻6个月,也就是延长半年的冻结,侦查终结公安局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最后资金的处置将统一由法院裁决,请您随时关注衡东县法院的公告。

感谢您对衡东县公安局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