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跨境E店”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分销新澳康公司的产品,主营澳大利亚,新西兰奶粉,蜂胶,钙片等保健品。2023年2月1日,发现店铺经营账户,姓名:杨恒,农业银行卡号:6228482828810211377被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司法冻结,冻结金额人民币85089.81元。原因是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公安局2022年9月破获一起赌博案件,因为有涉赌的客户账户的款打入到我店铺账户,故而冻结。实际打了多少未知,直接把我整个账户冻结了,又不是我赌博冻我干啥?我跟根据要求,提供了我提供店铺信息,交易订单,物流单,发票,聊天记录等信息,足以证明我是真实买卖还不够。居然要求我去抓赌博账户的持有人,还让我去抓他拍手持身份证和银行卡相片。我小老百姓哪有这个能耐,而且是2022年11-12月份的交易,你2023年2月才来冻结,我去哪给你找人?就算找得到人我打过他么?打伤打死强迫他拍照是不是又是一起违法行为?抓犯罪嫌疑人不是你们公安机关的职责么?按你们公安局的逻辑你们都不用办案了,等犯罪分子去消费,冻结所有他消费过的商家账户,要求商家们去帮你们抓人就行了。现在因为被告冻结我店铺账户,导致店铺现金流中断,无法采购发货给客户,即将被多个客户起诉,故而没办法准备行政诉讼起诉了。提交了2次起诉书,法院要求冻结机关必须出具冻结书面通知书,你们又不出具,现在法院要求我等2个月才能起诉,我这边又等不起被人起诉。该行政行为或决定违反了《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刑事涉财产执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以及《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至第二百四十条 关于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不顾实际情况,非法冻结我的账户导致网店现金流中断并导致我背上多起民事纠纷,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