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50万伏高压线离房屋距离鉴定等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房屋位于石湾镇杨梅村14组(50万伏高压输电线雁古线102号塔下),与高压线距离非常近。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817日修订版本要求,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500千伏最小8.5米,特申请:

1. 目前房屋与输电线距离具体是多少?是否满足要求?请求相关部门鉴定;

2. 鉴定结果如不满足要求,需如何申诉?

3. 鉴定结果如满足要求,目前房屋破旧需要维修翻新,是否按如上细则要求的距离执行?还是需要满足其他要求?

联系人:罗 15921156471 

 
办件编号   202304047764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安全距离”的问题,2023年4月6日09点50分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经现场核实房屋位于雁古I线102号左相后侧0-1间隔棒,距离左相导线水平距离8.2米,导线对地距离47米,房屋为两层砖混结构,高度9.5米,1987年所建,户主姓名:李立仁(客户罗敏的父亲),线路架设时不在拆迁范围内。应户主要求,现已把房屋现场测量数据告知户主,并知了500千伏电力线路拆迁房屋范围是水平距离5米内,输电线路保护区是20米等相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建议户主改建选址在保护区以外,就后续建房问题要咨询当地自然资源局,并提前告知电力部门。您反映的“安全距离”的问题,供电公司会进一步跟踪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