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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独生子女家庭退休金发放  
信件内容  

我父母是衡东县氮肥厂的退休职工,从2008年办理退休开始,每月社保账户会汇入80元的独生子女费,但到了2023年1月这项独生子女费用就一直没有发放,联系社保局说是取消了,请问这个是中央有政策的独生子女费用为什么单独衡东会取消发放?

 
办件编号   202304037760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4月04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城镇独生子女费用并没有取消,而且您个人的独生子女费用也没有取消发放,您所说的2023年1月份以来资金没有到位,是因为这项资金没有到位,如果资金到位马上发放,并补发没到位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