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恒建紫金湾10栋房产证办证问题  
信件内容  


本栋楼2020年大约3月份交楼,按照合同约定,交房后一年内办理房产证给我们,到目前为止,开发商已严重违约合同。在收房时开发商让我们把契税代办房产证费用一起交给开发商,到目前为止,开发商把我交的钱挪用到其地方,导致我们契税没有交。另开发只给开了房款收据,没有正式发票。到2023.3.31日又有部分业主拿到了房产证。我不知道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希望领导帮忙解决一下,给我们有个安稳的心,我是花半辈子的心血才有个温馨小家,到现在搞的人心惶惶。

 
办件编号   202303317753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4月07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您购买的紫金湾10栋805室于2017年11月办理了不动产预告预抵登记,因开发商代收契税而未代缴,导致业主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县遗留办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联席会,决定将用开发商有效资产进行抵押,积极筹措资金缴纳业主契税,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自然资源局将积极协调跟进此事,尽快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