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23年2月23号通过省信箱投诉锦泰新城开发商事项中的期中一项我一次性付款购买房,一直不给备案,对住建局回复不满,而且回复不切实际忽悠性的回答,我2021年1月13号签订27栋2802号房网签合同,正规渠道从售楼部销售人员处购买,结果住建局笼统回复我变成融资抵债人,钱未进监管账户,这种理由不成立,房管局也没有起到监管职责,况且也没实际性的回复怎样解决我这事,所以提出申请,请政府出面有处理结果回复老百姓的投诉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住建局工作人员了解到的信息和您所反映的情况不一致,您的购房为社会融资款抵房款,未发生实际交付行为,融资款未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所以未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以及未开具全款发票。住建局工作人员已告知请您与住建局职能部门联系,提供相关资料,证实购房款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