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短信提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南省就业失业求职登记实施细则》(湘人社发【2019】35号)、《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争先创优工作的通知》(东办发电【2022】9号)等文件精神,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登记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县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登记工作,再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人员信息表进行就业登记(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则自动向相关劳动者发送提醒短信进行告知。 2、关于“本人并不知情和签字”的问题。 5月23日,人社局收到了您单位上报的人员信息表,名单中有您的相关信息。 3、关于“失业登记”的问题。 根据上述文件中的工作要求,没有进行失业登记的工作安排。同时,我们也查询了系统,您没有进行失业登记。 关于这一事项,人社局和兴东社区已依据省文件精神对您进行了多次详细的解释,我们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您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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