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省、市、县文件规定,新生儿出生 90 天内参保缴 费,自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未在 90 天内参保缴 费的,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 补助部分,2022 年度为 930 元)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当年费用报销时限 截止到次年 3 月 31 日,逾期不予报销。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可来电 咨询,详情请拨打衡东县政务中心城乡居民参保信息窗口电 话 0734-5186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