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现综合多方信息已基本理清此投诉事件。2010年被投诉人从开发商处购买车库,购买时通道已砌墙,并非私自加建。由于您的车库正对着被投诉人的车库,中间由通道隔开。被投诉人的车库现出租给他人开设理发店,故您认为自己也应该享受通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又因您在车库经营牌馆由于扰民受到投诉被关闭,导致心理不平衡,因此一直向反映。而被投诉人合法购得该车库,已成既定其实,依法享有其权利。且10年来该栋其他住户并未因该问题投诉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