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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医保费用去向不明,社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投诉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本人于2016年去长沙上大学之后,在学校缴纳四年的医疗保险,近日了解到我2016年上大学之后,我妈妈依然在杨山社区为我缴纳医保费用(有诊疗手册缴费记录),我妈当时询问工作人员我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医保,杨山社区答复需要,2016,2017年均分别缴纳120元、150元费用。

近几日我才得知此事,据我了解医保只能交一份,学校缴纳之后,家里应该是不能再交的。

 

遂至杨山社区询问,杨山社区工作人员刘美春,态度恶劣,信誓旦旦告诉说长沙的交了、衡东的医保肯定要交。我要求告知医保局电话,刘美春直接说不知道。我要求提供社区收走钱之后的医保记录,刘美春答复不知道,上班时间玩手机、聊微信,对待来访居民态度恶劣,声音超级大,好像要吓走人吵架一样。

 

之后致电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告知长沙交过医保,衡东是交不进的。

杨山社区工作人员,在自己不明白政策的情况下,完全误导居民,态度也极其恶劣,是为什么呢?

我在社保局网站查到信息同样显示,大学是9月缴纳医保,老家一般是年底,学校交了之后,老家缴纳不了。

 

那请问2016.2017年缴纳的医保费用去哪了?学校与老家医保是不是不能重复交?是社区工作人员私自贪污?还是医保局没有弄清楚?

 

恳请答复处理此事,谢谢。


 
办件编号   202104275643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4月27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箱管理 答复时间   2021年04月29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实际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实,您从其母亲处得知在2015年2016年有交农合医保费,您认为自己在2016年到长沙读大学,在学校有交四年的医保,在家里不应该再交医保,到社区咨询家里为其所缴费情况。工作人员刘美春告知所有医保收费的资料和钱都统一交给了医保局,请其到县医保局查询,您就要求工作人员刘美春提供医保局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刘美春告知也不知道,让其自己打114查询,当时社区其他干部也在场,并不是您所说 的情况。之后您从医保局咨询到如在本省有交过医保的,在我们衡东就会交不进,您想查询自己交的医保费的去向,因而打电话投诉。2021年4月28日,社区书记及刘美春陪同您到医保局查询,经过查找相关资 料,您家2018年前的医保,县医保局有档案底,因为在2018年前,医保缴费是以户为单位,所以您的医保在其户内,是可以交的。经查实后,您对处理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