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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农合医疗报销被冒领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

侄女去年生病产生费用,依照规定由她妈妈于2019年6月5号左右提交报销材料,当时工作人员说明因侄女与她妈妈与不在同一户口本,所以不能领取报销费用,故提供了侄女爸爸的银行卡。工作人员说明在2021年3月份之前会到账。在仍未到账的情况下,侄女妈妈于2021年4月13日前去询问,被告知被他人领取,签名署的是侄女妈妈的名字。

为何第一次本人去告知诸多限制,不能领取报销。反而他人可以任意领取?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或渎职的情形?当时领取报销的各类证明材料是否齐全?领取流程是否合规?处理人是谁?事情已经发生,损失由谁承担?相关人员如何追责?

 
办件编号   202104135617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4月13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箱管理 答复时间   2021年04月19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诉求人吕文治为病人吕雅馨的叔叔,根据诉求人的疑问,我们做如下反馈,病人吕雅馨,女,7岁,2020.5.4日在家玩耍时被门夹伤,2020年6月5日病人妈妈董柏花来医保局意外窗口提交资料,2020年6月11日根据保险公司调查结果,予以理赔,电话通知其母董柏花到定点医院福诚骨科兑付医疗费2450元,6月15日上午10点3分(结算单打印时间)在福诚骨科医院核对信息后,由其病人吕雅馨妈妈董柏花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后,予以现金兑付。附报案表及结算单、发票共3张.其中结算单与报案表均有董柏花签名,且申请表与结算单签名字迹一致,所以并不存在冒领行为。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522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