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 1.结婚登记需要带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均要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再婚登记需要提供离婚证或已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注:需开具生效证明)以及婚姻状况与实际一致。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张两寸双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不进行强制婚检,我县婚前、孕前检查完全免费,由您自愿进行检查。由于近几年国家出生缺陷儿童比例上升,秉着对您的家庭和幸福婚姻着想,还是建议您进行婚前检查孕前检查,这也是国家对双方当事人的关心关爱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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