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补助申请  
信件内容  

我是一名下岗退伍军人,荣立三次三等功,依照政策安置现失业下岗,没有工作,无生活来源。按照政策应该享受失业保障,跟我一起下岗失业人员每年都有领失业保障金,虽然很少,但我从未领过,是否应该享受?这次疫情补助,按照规定疫情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半年的失业补助,不知我能够享受?按照政策下岗失业退伍军人应该纳入低保和贫困人员管理,不知我是否可以申请?失业下岗后,政府没有重新安排工作,也没有给与我任何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政府是否有些失职。

 
办件编号   202012265409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12月26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箱管理 答复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因受疫情影响而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领失业补助金:1、2020年3月至12月,在衡东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是指: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和主动辞职的)。


其他有信息可以关注“衡东微就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