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衡东县领导,我是衡东县草市镇福塘村八组村民,我父亲与2010年12月12日参加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联保5个人,共同向衡东县草市镇中国农业银行贷款13.5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到期后其中一人未还款约3万人民币,草市镇农业银行直接从我父亲储蓄卡扣除约3W元人民币,我爸已还清本人的1贷款,且不是联保小组负责人。我父母多次找草市农业银行行长咨询给与法律解释,已维持近一年,草市银行总是一次有一次推脱,不给答复,现影响较大,恳请领导安排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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