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
您好!
我是石滩乡真塘村(原大丰村12组村民),一直很关心家乡建设,今年三月份我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推动农村通组道路全覆盖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实现全省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水泥(沥青)路“组组通”的任务目标。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精神,符合条件的村组应该要列入相应实施计划应修尽修,我村两村合并后是近3000人的大村,现我们90%的组都已覆盖水泥路,而我组(原大丰12组)常住户籍人数108人28户,是我村仅存不通水泥路的两个组之一,出村目前还是毛马路,约800米左右,现状是:小车刮底盘,大货车不敢进,严重影响村民出行。
想请问下领导,我组的居住人数是符合相关通村组道路硬化的条件,1、为何迟迟没有上报修路计划?2、如果不符合相关政策,能否具体解释是什么原因不符合政策,不符合哪条政策?3、是不是村里或乡里未按要求申报硬化指标,还是村干部不作为遗漏疏忽未报?4、如果符合政策,我组的道路硬化,何时能动工建设?
请上级领导给予明确详细的答复,诚恳期盼!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