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陈金芽与陈秋华邻里土地纠纷由来已久,镇派出所、国土所曾多次出面调解,并于2018年12月就在镇村干部的调解下签署协议,清楚写明:以双方划分界限为准,双方已经签字、盖手膜,在场镇村干部都签字确认。 镇党委书记刘武扬在2019年6月20日作出批示,由镇政法委员阳冬平牵头进行核查处理,6月25日镇政法委员阳冬平组织司法所所长刘恒军、国土所所长阳金辉、派出所副所长单赋诗、董媚怡、洋塘村党组织书记陈东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但由于当天相关当事人陈崇连在广州务工,不在家中,无法全面核实情况,所以7月4日,在与陈崇连取得联系,确认时间后镇政法委员阳冬平再次组织司法所所长刘恒军、国土所所长阳金辉、派出所副所长单赋诗、扫黑办董媚怡、洋塘村党组织书记陈东高、现任洋塘村8组组长陈水云、曾担任组长的陈水芽等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经过陈金芽和陈秋华双方口述、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的发言,此菜地的所属权与前双方签署协议一致。 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由于陈秋华与其母谭明咀对之前签署1协议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上诉,在上诉结果出来之前,双方争执的土地暂时维持现状,任何人不得使用。 霞流镇洋塘村村民谭清明与陈金芽的矛盾系土地纠纷,该土地归属问题,双方多次发生争执,霞流派出所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并查阅了洋塘村8组的原始档案,确认了该土地是村组分配给陈金芽家。 2019年12月,霞流派出所组织村委、谭清明、陈金芽等多方参与调解,并签订了土地归属协议书,谭清明、陈金芽双方签字确认。但谭清明每次在调解后都反复无常,经常寻找事由与周边邻居发生矛盾,派出所对谭清明的行为进行了多次行政处罚(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22日分别对谭清明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2020年2月9日13时许谭清明再次因此事与陈金芽家发生纠纷,并将陈金芽在两家菜地界限修建的砖头墩子全部推倒了, 陈金芽的儿子陈勇拿了木棍到了谭清明家,与谭清明的儿子陈秋华扭打摔倒在地上,并拿了木棍在陈秋华的背上打了两下,造成了陈秋华受伤。经法医鉴定,陈秋华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目前该案霞流派出所已经侦查完毕,已移送至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此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秉公执法,不存在包庇纵容,渎职不作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