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城北菜市场一楼商铺存在的漏水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失职行为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城北菜市场一楼铺面的业主。去年城北菜市场重新装修,我家铺面上方被改建成厕所。由于厕所就处在我家铺面正上方,相关部门在去年施工时便在我家铺面内随意打孔安装水管,但这并未取得我方同意,也从未有任何负责人通知我们。这完全属于肆意侵犯个人财产,有关施工单位法律意识竟是如此浅薄。

去年市场重新营业时,一楼的几间商铺就受此影响天花板出现了漏水问题,尤其以我家铺面最为严重。可见厕所的防水措施未做好,施工的工程质量极其糟糕。而受影响的铺主多次反映情况,皆未得到任何改善。从今年四月份起,我便开始积极向市场管理处反映,管理处周主任却拿各种理由敷衍我,对于何时能着手处理此事也未给我任何答复。我们每年向市场管理处交2000元管理费,得到的是这种服务,连最基本的市场经营环境都无法保障。

后来我无奈只好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询求帮助,去年市场施工单位城建投的龙姓负责人与我联系协商处理此事,在第一次协商中,他说漏水的原因是因为厕所洗手池缺少排水管而导致漏水。尽管并不认同但还是积极接受他的处理措施即给洗手池安装排水管。但两个星期过后还是未见到其采取的任何措施。我随即通过微信向他询问进展,他却回复还在向领导汇报。接几根排水管半个小时就能完成的事竟需要汇报长达两个星期。我只好去县政府通过信访来反映此问题,最终城建投的负责人叫来了施工方并同意进一步采取相关补漏的措施。但采取措施完全未与我们户主进行协商讨论。在补漏措施完成不到一个月,我商铺天花板又出现了渗漏,到目前为止,漏水情况仍与之前一样严重。

相关部门在处理此事时,态度极其敷衍,不肯积极解决此事。使该问题存在了有一年多到现在。漏水导致铺面无法正常经营,漏水甚至导致电线短路,跳匝,烧毁开关的问题频发。这严重的损害了我们户主的经济效益,侵犯了我们户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我的诉求如下:我铺面内的水管请尽快移出。厕所的漏水情况不得再出现。

请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彻底解决此事。

 


 
办件编号   202008265205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8月26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箱管理 答复时间   2020年09月03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公司承建的衡东县步行街暨农贸市场改造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2019年12月经衡东县财政局、建管站、质监站、市场服务中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正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到目前为止,我公司已将各控制室、设备钥匙交于城北市场市场服务管理中心并积极请示领导联系各方完成本工程项目移交,该项目市场外各工程已移交市政站,市场内工程设备、设施市场服务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

自今年5月11日我公司初次接到投诉工单“202005110078”以来我公司积极处与投诉人对接处理问题,根据投诉人提出的门面漏水问题,我公开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初步认定以下事实:

一、投诉人门面漏水属实。

二、经公司人员现场勘查,造成漏水主要原因为二楼洗手盆处积水,以及厕所水管堵塞导致。

洗手盆处积水主要原因为市场社会人员经常性在洗手盆处洗菜以及进行其他不利于排水的使用行为造成,导致大量泥沙以及其他异物堵塞洗手池与排水管的连接管,故而出现有人员拿取连接管情况,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大量自来水全部沉积在洗手盆下方处。当时我公司已向市场服务中心反应,将重新安装洗手池与排水管处连接管,并请求市场服务中心在今后管理过程中,严格管理洗手池使用方法,对于不利于排水的使用行为进行制止。

对于厕所堵塞问题,我公司接到投诉人投诉后已对厕所进行排淤,保证厕所排水正常运行,对于投诉人投诉的厕所未做防水情况,已要求施工单位铲开厕所地面向投诉人展示防水情况,为保险起见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厕所新建排水沟。

在完善相关措施后,本公司人员并且对该投诉情况进行回访现场勘查,投诉人以在外学习为由,并未出面。

今年8月26日,公司再次接到投诉人编号“202008260007”投诉工单,今工作人员于9月1日上午到现场查看,该投诉人所在门面目前在正常运行,在洗手水池停运的情况下,该门面未出现漏水情况。投诉人所提出的厕所管道外移的情况,我公司在第一次处理该投诉过程中已向投诉人解释,目前管道已疏通,管道设计是设计单位经过对排水的整体走向以及其他因素严谨考察后的设计方案,并且设计方案通过网上审图以及专家论证的。在不漏水的情况下未对店面正常营业造成影响。

                     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