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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无赖霸占他人田地,村干部拿他没辙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杨林镇石峡村六组村民陈知林的独女,2020年4月16日我父亲患肺癌在家中过世,安葬他老人家后,我回东莞上班,家中只有我母亲带着两个孙女(8岁和4岁)。本组晏冬华夫妇霸占我家田地,说是他们家的,动不动就跟村里的人说,只要动我们动他种在地里的东西,就打我妈,把我家的窗户玻璃打坏,我也找村里的干部调节,可是也没有帮我调解好,我自己的东西还不能要回来,村里说他们就是这样的,赖着赖着就成他家了。而且他也是我们组的组长,都没人选他,自己要组着组长,好像做了好的官,要别人听他的,说他人口谁不怕,现在都是法制社会,这明摆着欺负人。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也请为我们主持公道! 信访人:陈新燕

 
办件编号   202008125182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8月12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箱管理 答复时间   2020年08月18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石峡村14组陈知林(已故)与晏冬华原来两家关系尚好,晏冬华的母亲曾是陈知林的奶娘,陈知林在生时两家一直走动较为密切。现在争议的这块土,位于洣河岸边,原来是原石峡村5组的地方,荒着无人耕种,系当年晏冬华的父亲勤劳耕作开荒而成,包括这块土在内还有周边连着的四、五块地都是其当年开荒的。据了解,这块地系晏冬华父亲给陈知林耕作的,几十年来一直都是陈知林家在种,双方之前也从来没有争议过。陈知林过世时,地里种的油菜刚收割,晏冬华家便在这块地里种花生,双方就此争议不休。镇村干部多次调处,双方均不服调处意见。村支部书记刘卫华组织调处多次,因双方都不肯退让,村里明确如无法调处,则由原石峡村5组收回土地,双方都不耕种。后经做工作,晏冬华一方同意,只要是陈知林家自己来种,不管种多久都由他去种,但如果要给别人种的话,要优先给晏冬华家耕种。村委主任廖铁徕找陈知林妻子曹春秀做工作时,曹拒不接受,双方都互不理睬对方,工作很难做通。现镇村明确要求其双方,如对调处不服,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权,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滋事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