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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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信访局领导: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看似简简单单的一句“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掀起了广大农民群众内心的波澜。直击农民心底的担忧是:闲置的宅基地给复垦还田了,以后不打工了回到老家,岂不是没地方住? 毕竟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手中只要有土地和房屋,农民都能基本解决生活所需。如果因为进城务工闲置了宅基地,这两样东西就要舍弃,对农民来说难免残酷。 土地增减挂钩,一是地方招商项目用地紧张,需从老百姓手里挤出来面积指标,二是贫困地区财政困难。 拆迁出来一亩地,国家拨付25万元复垦经费,一个县每年每镇完成一到两个村的拆迁,就腾出来几百亩,一个县平均二十或三十个乡镇,每年就是几千亩,上亿资金的拨付。 至于当地主政领导的初衷,是为了政绩,为了财政,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这个需要看他个人的觉悟修养素质,才能得出结论。地方政府是支持国家政策,还是利用国家政策,也不得而知。 大致经过:本人爷爷有一处老房子是1979年建造的,有合法的宅基地证,而且本人具有分户条件自己打算盖新房用的。2019年5月中旬,村书记邓就生通知要拆除旧房美化乡村而且有补偿,期间并未给看过任何书面的通知文件,没有喧传关于复垦还田的政策上问题,就是口头通知的;当时本人不在家,书记利用母亲年纪大,文化低,没有权利保护意识,用透骗方式就让其签字同意拆掉,叔叔哥哥由他代签名, 我当时拆掉口头承诺的是允许重新建房并且给予赔偿。但是拆除之后,宅基地被复垦成耕地的样子,承诺让建房和赔偿的事情迟迟不兑现,多次找邓书记反映,对方说不让建了。 邓书记对老房子拆除的理由是空心房,但是该房屋虽破旧,也是本人的合法财产,该拆除行为也并未体现出是为了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回宅基地的情形;同时,恢复耕地若为公共利益,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是村书记承诺的重新建房和给予赔偿款的行为均未兑现,也不合法。 拆除之后本人一直在积极沟通希望上级领导人能够兑现承诺,允许重新建房,但是一直都被拒绝,并且以踢皮球,方式对待,无奈之下唯有采取这种信访的方式,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也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希望信访部门领导能够予以重视,依法调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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