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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新塘镇湘江明珠业主维权报告  
信件内容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新塘镇湘江明珠业主维权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新塘镇湘江明珠春信房地产公司的购房业主,现上访,特向你们反映以下问题,请求你们为我们出面解决!相信你们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能给我们业主满意的答复! 一、湘江明珠春信房房地产公司未能如期交房,一拖再拖,合同交房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不等,各位业主于2019年1月31日跟春信房产公司协商,于2019年6月2日交房,如不能交房,春信房产公司按合同违约条款的10倍赔偿。现接到湘江明珠春信房产公司通知于2019年6月1日办理房屋交接验收手续,各业主收到通知纷纷不远千里回家收房,到去湘江明珠看到水、电、天燃气、消防验收、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都未到位! 注:房屋交付条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2《住宅质量保证书》3《住宅使用说明书》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实测面积登记表》 以上条件未达到就通知业主收房,《住房分户验收表》《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未经政府相关部门签字盖章,购房正规发票未交付业主。 二、违约金不兑现,春信房地产公司不讲诚信,出尔反尔,不遵守国家法律。 三、乱收费。已收取天然气开户费2160元每户,未按2009年国家规定的物价局条例(发改委585号文件第二条),应由开发商承担到户的天然气开户费用,结果是由业主承担费用。 四、物业管理定价未按当地的消费水平来定价,现在衡东县阳光物业管理公司强制业主接受1.43元每月一个平方米的高额物业管理费,牟取暴利,比我们在衡东县新塘镇每月租房费还要贵。 法制社会,不建议吵闹维权,文明诉求,依法依规维权,望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给我们湘江明珠的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湘江明珠业主签字:罗鹏 余红宇 刘振平 罗仕龙 黄爱 文学会 陈健 郭立霞 王峰 向素芳 向巧金 李俊衡 文金花 冯志发 唐凤 董青云 黄奕艳 刘超 边湘清 许美忠 陈晓洋 何卫银 曹金艳 成兆娟 廖开焱 侯康勇 聂晓艳 周岳良 阳雄英 谭列军 王娟 周中华 周泉 文志衡 文清 杨文科 钟芬 李兰辉 孙震 杨超 龚启平 段回权 石柳 汤余林 罗红波 阳震 罗洪云 谭庆安 李娟 何胜军 马江 阳明明 阳小莲 时坤 罗胜香 罗爱林 康国水 陶武中 郭春梅 李涛 向静 刘满芬 文双钱 张跟华 王立平 武永辉 赵雪莲 余卫权 罗少东 李红衡 李建 邓果 阳晓青 向标 阳银华 郑娟 文展 文磊 罗剑峰 康海洋 肖祖中 郭任 罗武军 文波 唐初朝 文丽丹 文利华 刘端清 唐勇进 谷体胜 陈炼国 罗争飞 陈欣 武李鹏等  
办件编号   201906153206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6月15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06月27日  
答复内容   武先生,您好!关于您反映新塘镇湘江明珠项目的相关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1、关于该项目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未到位的问题,现我局已对湘江明珠项目下发了整改交办函,责令开发商尽快将完善相关手续及配套设施。2、开发商违约金不兑现的问题,建议业主根据购房合同,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开发商收取燃气开户费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取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关于湘江明珠物业公司衡东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通过前期物业公开招标,对湘江明珠进行物业服务的。关于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我局现已责令该物业企业尽快到物价部门备案。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欢迎您今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