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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祖上宅基地,未同意拆迁,被村里干部代签字要强拆,请政府主持公道!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草市镇田心村八组村民陈燕芝的儿子,今天晚上妈妈哭着(陈燕芝)来电告诉我,家里祖上的宅基地(100多年)被人拆除了,“农村“空心房”拆除奖励协议书”乙方,居然有妈妈的签名“陈燕芝”,听此消息非常气愤。我们家里人从没有同意过或授权过任何人拆除家里祖上的宅基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也请为我们主持公道! 信访人:刘岳峰 2019-07-07
办件编号
201907073205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7月07日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9年07月16日
答复内容
刘先生,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镇对此事已进行了核实,你家祖屋并没有进行拆除。当时是在进行空心房拆除的政策宣传,愿意进行拆除的才会在协议书上签字,必须经过本人同意,才会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