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收到工单,教育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7月31日颁发的国办发〔2025〕27号《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我县将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大班就读适龄儿童的保育保教费,经批准的民办幼儿园大班就读适龄儿童的保育保教费,将参照所在地公办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 感谢您对教育管理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