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事由:2025 年8 月 18 日上午 11 点左右 洣水新城售楼部在未通知业主情况下私自剪断我商铺用电,导致我司员工被迫停止办公,员工通知到我这里,随后前去售楼部办公室沟通解决,不想负责人陈国雄态度蛮横无理,怒目圆睁,拒绝恢复用电,我理解不了洣水新城售楼部有什么权利在商铺没有欠费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私自剪断商铺用电,导致我司业务无法正常运行,在一个商铺用的水,电,不应该是物业公司管理 吗?洣水新城售楼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哪一条哪一款项行使该权力,还是说整个小区都是售楼部说了算,看谁不爽就直接断水断电,现在法治社会,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有些涉黑涉恶性质,我就一普通女性,在衡东遵纪守法,还在办公室扬言断我 5 栋 115 商铺用电,并且驱赶我们,把门店锁住,不让继续使用,并且下发通知到物业不让我充值电费,现在遇到困难只能寻求政府帮助,望领导予以解决燃眉之急,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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