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房产证办理问题  
信件内容  

我是凤凰台5栋303业主,2021年3月15号商品房已经付全款,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规定,开发商需要在商品房交付的365个工作日办理好房产证,但是一直到现在,我一直没有收到房产证,开发商电话也打不通。请政府核实具体情况,并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谢谢!

 
办件编号   2025081710591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17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经与开发商了解,您购买了衡东县凤凰台5栋303室房屋,该项目属于湖南旺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已办理该房屋的首次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规程》7.3.3之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需提交的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我中心与开发商了解到,因增值税和契税未缴纳,不能提供税费缴纳凭证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感谢您对房屋产权证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