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铜锣湾现在已经有了部分业主入住,但是从业主的反映来看,铜锣湾在没有通知业主收房的情况下(只是在小区内某个地方张贴了一张告示,通知交房),强制性要求待装修业主补交之前的物业费,根据相关规定,交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而铜锣湾仅提供了分项部分的验收表,该验收表并不能证明该工程整体符合质量要求。即使业主认可该房屋质量,也应当是从业主装修时开始计算。
请领导核查,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住建局工作人员核实相关的情况,物业服务费收取问题,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开发商通知收房后的次月您开始缴纳物业费。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