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建议通过毕业学校转递。如果您现在还是衡东县户籍,可以在智慧人社APP上开具调档函,由高中学校把高中档案通过EMS邮寄到我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后,再通过同样的方式把大专学历档案寄到我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作为补充学历与高中档案合并。如果大专档案在自己手上而且档案完整盖章无破损,可以打印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如有疑问,可以拨打0734-5226491咨询。 感谢您对档案管理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