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前期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办理您的投诉时,发现您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致使案件调查工作无法开展。为全面、公正的开展案件调查,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与您联系,告知需要以邮寄的方式一次性补正证据材料。您表示不能寄送补正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未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投诉举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依法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同时,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联系平台或者走法律程序处理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衡东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