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大浦镇中心学校294班初一  
信件内容  

班主任,孤立学生!还劝学生退学,课间操身体不舒服,也不答复

 
办件编号   2025050810210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接到工单后,教育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彭某平系该校294班学生,该生于2025年5月7日买强爽酒(酒精含量8%)进校园,被学生举报并被政教处查实后,政教处对该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无孤立该生,劝退学生一事。

     感谢您对教育管理的关注和支持!